华南师范大学佛山校区南海校园“工科楼搬迁服务费”及“研究生卡座”采购需求公告
为了加快推进华南师范大学佛山校区南海校园工科大楼进驻工作,经学校相关部门批准,对以下2个项目采用现场询价方式进行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服务采购
项目名称:华南师范大学佛山校区南海校园“工科楼搬迁服务费”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比价方式
预算金额:98.389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询价文件)
采购包(工科楼搬迁服务费)
采购包预算金额:98.389万元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万元) |
工科楼搬迁服务 | 详见询价文件 | 1 | 项 | 98.389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成交供应商在采购人发出搬迁通知启动搬迁工作后,30天内完成搬迁、安装及调试。
2、货物采购
项目名称:华南师范大学佛山校区南海校园“研究生卡座”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方式
预算金额:92.005万元
采购需求:询比价方式
采购需求:(详见询价文件)
采购包(研究生卡座)
采购包预算金额:92.005万元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万元) |
研究生卡座 | 详见询价文件 | 1 | 批 | 92.005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后10天内供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报名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资格承诺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报名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资格承诺函)
3.报名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资格声明函,应提供上述网站相应截图证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提供资格承诺函)
三、获取询价文件
发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到联系人邮箱,并电话通知联系人通过邮件方式获取询价文件。
四、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截止时间:2025年8月5日上午9:00。
递交地点:华南师范大学佛山校区南海校园行政楼211室。
五、询比价时间、地点
询比价时间:2025年8月5日上午9:30。
开启报价文件地点:华南师范大学佛山校区南海校园行政楼211室。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联系人: 李老师
电话:13609733730
邮箱:mzlzw@scnu.edu.cn